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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游客反映,天目湖水上樂園在入園安檢時,工作人員會進行“搜包”,游客自帶的飲料和食品,均不允許帶入園內,在園內餓了渴了只能無奈購買高價飲食,價格一般都比園外貴2倍。
天目湖水上樂園新聞發言人何建對此表示,水上樂園對水質要求很高,在參玩過程中游客將有色飲料、食品帶入水域中,直接會造成水質污染。同時玻璃瓶及易拉罐型的硬質器皿帶入水上樂園也有較大的安全隱患。他說,像天目湖水上樂園的競品項目徐州加勒比水世界、南京水魔方,其園內衛生就很差,原因就是因為沒有相關類似規定,放開了對食品飲料的限制。
不過,如果說游客自帶的飲食可能會污染水質,那么園內售賣的飲食就不會產生污染了嗎?何建說,園內售賣飲料食品的地方,要求游客僅在餐飲區域內飲用,不允許帶走。
當被問及園內飲料食品售價較高的問題時,何建表示,這是公司定價,不需要審核。“景區里面的都會比外面略高一點的,如果一瓶進價5塊錢的水,我只賣6塊錢,就只有20%的毛利率,我水公園最高峰是要500個工作人員來經營,我的成本和外面超市的成本是不可同日而語的,而且水公園只有2個多月的經營期,我要回收成本,是企業行為。”
何建同時表示,收到游客的意見后,景區已考慮作出一些調整:針對飲料類,只需要游客飲用一口確認安全便可攜帶入園,但玻璃瓶、易拉罐裝的不允許帶入;針對食品類,除飯菜類和油膩食品禁止帶入,其他可以帶入。園方也會調整安檢手法,不檢查小包、挎包,對于行李等大型包裹需配合安檢。
溧陽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長陳剛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天目湖水上樂園的做法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禁止游客自帶飲食入園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消費自由,工商部門會對其進行調查處理。
溧陽市發改委副主任朱彩鳳表示,天目湖水上樂園內的食品飲料是由園方自主定價,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物價部門對其沒有限制和干預,但原則上要求合理定價、明碼標價,不能人為地過高抬高價格。“景區里漫天要價是不行的,如果外面賣1塊,里面賣10塊,就離譜了。就算你賣得貴,但游客可以不要,因為游客手里有自己帶的。”因此,對于園區限制游客自帶飲食的情況,朱彩鳳表示會到水上樂園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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