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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稱,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開展對港澳務實有效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對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扶持辦法(試行)》和現階段工作重點,文化和旅游部決定征集2020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
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啟動2020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各全國性人民團體,本部各直屬單位:
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開展對港澳務實有效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對港澳文化交流重點項目扶持辦法(試行)》和現階段工作重點,我部決定征集2020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現就征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一)加強港澳青少年文化培育
1.開展各類文化實習、實踐、考察等活動。組織港澳青少年在內地進行有實質內容的同輩交流、研習考察、崗位實習,參與公益文化活動等。
2.開展各類文化交流、培訓、體驗等活動。面向港澳各大、中、小學校園和青年社團,舉辦主題鮮明的文化夏令營、工作坊、大師班等活動。
3.開展文化領域專業交流與合作。與港澳文化界青年專業人士和團體開展聯合創作、展演、研討,邀請港澳青年藝術團體來內地采風、交流等活動。
(二)促進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機構間深度合作
1.與港澳主要文化機構、平臺合作,在舞臺藝術、視覺藝術、文化遺產、文化創意設計、新媒體融合等領域開展專業交流與合作,推動內地與港澳在內容創作、制作與推廣、人才培養等方面長效務實合作,促進中華傳統文化傳承弘揚,體現時代精神和風貌。
2.與港澳主要旅游機構、平臺合作,針對港澳游客打造一批跨區域的,具有歷史、民族特色和文化內涵,主題鮮明的優質旅游產品,有效開展面向港澳旅游市場的跨區域主題旅游宣傳推廣,加強旅游智庫建設和理論研究,推動人才交流和培養,促進內地與港澳旅游業發展提質增效。
3.支持內地與港澳優秀文化藝術團體、旅游機構攜手共赴海外進行文化、旅游交流與聯合推廣。
(三)深入港澳基層的文化和旅游交流
結合春節、中秋、國慶等節慶,深入港澳基層社區進行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廣。支持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社團開展文化和旅游活動,加強人才培養,增進和諧社會氛圍,增強情感聯系。
二、項目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材料齊全、方案及前期條件完備、預算真實合理、可操作性強。
(二)項目內容應豐富立體、形式多樣,體現創新性,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效益。能通過新媒體等手段擴大項目影響力。
(三)體現以下主題和要求的項目將獲重點關注:
1.有助于港澳融入國家文化和旅游發展大局,特別是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2.充分發揮文化和旅游資源優勢,促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三、申報方式
2020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申報路徑: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www.mct.gov.cn)—在線辦事—辦事大廳—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申報管理系統(下稱“申報系統”)。申報時間為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逾期申報系統將關閉。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應于12月15日至31日之間通過申報系統完成對本地區申報項目初審并擇優推薦項目。
請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申報。申報要求、材料、相關工作流程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參見附件。
特此通知。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汪勤 010-59881583,崔陽 010-87930669)
附件:
1.2020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申報、管理和驗收說明
2.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申報表
3.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驗收表
4.2020年度內地與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點項目申報函(模版)
5.項目共同舉辦方同意申報書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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