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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男子劉某某在三亞私自組織招攬旅行社業務。5月17日,就網友提供的線索,三亞各涉旅部門迅速查處,擬對劉某某作出處罰人民幣10萬元的頂格行政處罰。
5月17日凌晨,游客顧先生在網上發帖,稱其與家人報名參加出海一日游,沒想到接待車輛竟是一輛拉貨的“破面包車”。報名時已經支付300元,司機再次索要300元“上船費”。出海游玩過程中,游船公司忽悠交費上二樓享受VIP服務,報名照相才能優先潛水。
監測到顧先生的發帖后,三亞市旅游整治辦立即于當天上午組織交通、工商、物價、旅游質監、旅游警察等涉旅部門,對其反映的問題展開聯合調查。
經了解,顧先生和妻子通過一名司機的推薦,報名參加揚帆游艇西島一日游,報名費為每人150元。司機收取報名費后,將顧先生和妻子送到揚帆游艇碼頭交由劉某某,由劉某某以個人的名義與游客顧先生簽訂旅游合同并安排上“揚帆之星1號”游艇游玩。
據查,劉某某與三亞揚帆游艇俱樂部有限公司簽訂了一年“揚帆之星1號”游艇的租賃合同,合同期限為2018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劉某某將組織招徠的游客安排上游艇游玩。劉某某開展組織、招徠旅行社業務但沒有工商營業執照及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涉嫌未經許可招徠、組織、接待游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三亞市旅游質監局擬對劉某某作出頂格處罰10萬元的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該市交通局責令三亞揚帆游艇俱樂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揚帆之星1號""揚帆之星2號"兩艘游船的海上一日游經營活動。其涉嫌的相關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中。
只是掛旅行社牌子,已經不從事旅行社業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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