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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揚五洲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揚五洲”)出境游保證金和理財產品無法兌付事件有了新進展。9月24日,記者從北京市旅游委獲悉,青揚五洲未經許可超范圍經營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相關規定,北京市旅游委擬對該旅行社做出行政處罰。隨著“旅游套餐”等旅游金融產品接連出現問題,這一模式也從受業內熱捧到遭遇寒流。其實從長遠看,旅游金融是行業的一大發展趨勢,只不過需在合理的范圍內控制風險、依法經營,當然,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管也勢在必行。
“旅游套餐”被全面叫停
根據《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最新的公告顯示,青揚五洲未經許可經營相應旅行社業務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相關規定,擬對該單位做出行政處罰。同時,要求法定代表人徐棟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領取。
該事件發生在8月30日,當天不少被欠款的消費者發現青揚五洲在呼家樓的辦公地點人去樓空,隨后趕來咨詢或投訴的游客都吃了閉門羹。據了解,青揚五洲推出的套餐預付款產品屬于旅游金融范疇,就是旅行社收款后進行投資盈利,再返還消費者部分款項等。
據了解,多位投資者在簽署理財產品合同時,簽訂對象都是北京鴻泰偉業投資管理公司。而夏凱除了是青揚五洲董事長之外,還是北京鴻泰偉業投資管理公司法人。北京商報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范圍一欄中看到,該公司并沒有被準許公開方式募集資金、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發放貸款等業務的資質。針對北京市旅游委即將下發的行政處罰,徐棟稱,“目前正在住院,該怎么判就怎么判吧”。隨后,北京商報記者嘗試聯系青揚五洲的董事長夏凱,但電話處于停機狀態。
事實上,青揚五洲推出的旅游產品與此前北京海濤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濤旅游”)的旅游金融模式相似,都是旅行社收取款項后進行投資盈利,再返還消費者押金。今年4月,海濤旅游曾發生多名消費者在行程結束后并未收到之前的押金情況。不過,北京商報記者近日走訪此前陷入資金鏈斷裂風波的海濤旅游發現,該公司已經放棄了這一模式,僅售賣常規的旅游產品。
掘金之路非坦途
旅游金融發軔于2013年起的互聯網金融熱潮,短短幾年時間內,各大旅游企業紛紛進行布局,試圖在新的市場中分得一杯羹。目前旅游平臺在互聯網金融布局主要包括:貨幣基金代銷、互聯網理財、旅游分期、出境金融、保險代銷和企業金融服務。除了海濤旅游、青揚五洲等傳統旅行社,部分OTA(在線旅行社)也加入了這一“戰場”,推出了各種類型的旅游金融產品。
據北京商報記者了解,以驢媽媽為例,該公司已經推出了“小驢金融”產品,其中包括“小驢白條”、“小驢分期”等服務,滿足條件的用戶可以分期使用“小驢金融”購買旅游產品;背靠阿里巴巴的飛豬則通過螞蟻金服的“花唄分期”進行分期付款。除了“白條”以及旅游分期產品之外,有些OTA企業還推出了旅游理財產品。
不過,旅企在金融市場高歌猛進中一些風險也開始顯現。2016年12月,據報道,多位消費者反映在驢媽媽網站“被貸款”。而提供貸款業務的中銀消費金融公司回應稱,懷疑是團伙盜取他人真實身份信息進行貸款。驢媽媽旅游網近日發布公告稱,暫停與中銀消費公司合作的“小驢白條”服務,故中銀消費公司提供的小驢白條額度將于2017年8月4日正式作廢。
對于野心勃勃涉足金融的旅游企業,易觀智庫旅游研究中心總監姜昕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旅游產品買賣的賬期比較長,資金會有一定的停留期,這給旅游企業做金融產品提供了一個基礎,其次,分期等旅游金融產品成為一種旅游企業刺激客戶消費的手段,尤其是對于當前出行主力的年輕用戶來說,一次性支付高價旅游產品有不小壓力,分期、“白條”等服務恰好能夠刺激這些交易消費。劍橋大學網絡替代金融研究中心顧問專家黃詩樵也強調,“在線旅游平臺涉足互聯網金融,在獲取用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健全體系對抗風險
易觀智庫預測,到2017年,互聯網旅游金融在旅游產業中整體滲透率將超過30%,市場交易規模將達到221.9億元。不難看出,雖然有青揚五洲等旅游金融產品“崩盤”的前車之鑒,但“旅游+金融”并非洪水猛獸,如何在合理的范圍內控制風險、合法經營才是關鍵,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管也勢在必行。
本次北京市旅游委對青揚五洲及其法定代表人做出的行政處罰公告顯示,青揚五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這一條款規定旅行社可以經營境內旅游、出境旅游、邊境旅游、入境旅游以及其他旅游業務,可見青揚五洲所經營的旅游套餐業務已經跨越了旅游社所能經營的范圍,屬于違法行為。
一位相關法務工作者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青揚五洲在與客戶簽訂正常旅游合同之外,又簽訂了補充協議,兩份合同也就呈現出了這一商業模式所帶有的理財性質,而旅行社并沒有提供理財服務的牌照,超出了可經營業務的范圍,甚至會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財款。
同時,對于OTA與金融機構合作推出旅游金融產品,上述法務人士稱,只要合作的金融機構有合規的相關金融產品牌照,金融部分由金融機構運營的話,屬于合法經營。但如果在線旅游平臺想要自己經營旅游金融產品,就必須通過銀監局等機構獲得相應的互聯網金融牌照,比如小額貸款、信托、第三方支付等牌照。只是隨著市場的火熱競爭和國家金融的謹慎管控,獲取牌照并非易事。
同樣應引起重視的是,旅游企業對旅游金融躍躍欲試,可相應的法律法規卻還沒有做好準備。業內分析人士直言,“旅游+金融”作為旅游行業的細分領域,目前還缺乏相應的細則來進行規范和處罰。姜昕蔚也對北京商報記者稱,細分行業里的法律法規制定沒有市場跑得快。北京聯合大學教授張金山則稱,旅游金融的做法,是旅游業在實踐的過程結合自身的業務特點摸索出的模式,有些屬于打政策擦邊球,處于灰色監管地帶,主管部門還應對此進行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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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掛旅行社牌子,已經不從事旅行社業務了
你可能不是行業專家,但你一定有獨特的觀點和視角,趕緊和業內人士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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