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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們喜歡在閑暇時間外出旅游,盡管冬季天氣寒冷,依然擋不住人們出游的熱情。不過打開一些團購網的網頁,一個個便宜得不可思議的旅游報價卻也讓人們心存疑慮,這樣的超低價旅游,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
低價旅游充斥網絡漸“迷”人眼
在現實中,18塊錢似乎顯得微不足道,也就是人們一頓午餐,買本雜志的價格。但是讓人難以想象的是,這18塊錢在網上卻頗具價值,18塊錢能去華東五市玩個五天四夜,還能去港澳,再加上個幾十塊錢甚至去泰國,去海南都沒問題……這事兒您覺得靠譜嗎?
市民范女士就覺得這事兒不太靠譜,范女士夫婦近期想去港澳旅游,聽說團購旅游能省不少錢,于是通過搜索引擎搜到了一家名為“愛麗團”的團購網站,而當看到上面的團購報價后著實被嚇了一跳,“只需18塊錢就可以享受原價2880元五天四夜的港澳游,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港澳游預定成功還會送價值3160元云南六天五夜雙人游。這種賠本的買賣誰會做呢?”范女士覺得這樣的超低價旅游團購很不靠譜,但是為了證實自己的猜想,她還是撥打了網頁上留的電話咨詢,對方說,“此類銷售受香港政府支持,所以價格便宜”,除此以外,如果預定成功,顧客還為本訂單需繳納400元的基本服務費,旅行社服務費及稅費160元,香港澳門導游及司機小費全程200元。因為是優惠券,所以不會簽訂旅游合同。
范女士最后放棄了通過此網站團購出行的想法,“雖然想跟團購飯菜一樣圖個便宜,但又怕吃大虧,現在各種形式的旅游券遍布網絡,根本不知道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她還告訴記者,自己從蘭州各大旅行社了解到港澳純玩五日游的報價也不過5000元左右,“寧可多花點錢,也愿意走正規途徑,玩個安心。”
但并非所有人都像范女士一樣警覺,市民徐女士在某團購網站購買了一個228元的港澳雙人游產品,“主要是因為我姐姐和她老公也買過類似的團購,稍微貴一點,也是200多,加小費一共差不多500多,包括迪斯尼門票,海洋公園門票2張,還住兩晚上。”有了姐姐的經驗,徐女士放了些心,但是她并未選擇姐姐所用的團購網站,而是在一個并不知名的團購網站,結果自己支付了欠款后再想聯系該旅行社,卻發現電話是空號,打電話給網站客服,卻被要求改天再打,并稱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最終徐女士投訴無門,只得自認倒霉,事情不了了之。“以后不會再相信這些低價團購了,實在太讓人寒心了。”
超低價團購旅游產品暗藏貓膩
一項針對旅游侵權的調查,參與調查的1091名游客提交的信息顯示,參與常規旅行社報名旅游遭遇侵權的占59.87%,而通過網絡團購買旅游產品,在其過程中遭侵權的占39.08%,游客通過享受“贈送旅游”遭侵權的占1.05%。數據顯示,常規線下旅游依然是旅游侵權多發地,而網絡團購旅游則成為旅游侵權的新熱點。
隨著“團購”營銷方式的風行,更多常規旅行社將產品放至團購網進行銷售。團購旅游產品中,有的產品并非旅行社操作,網購產品良莠不齊。然而,有的產品是外地團購網站在銷售,游客購買后再交到異地城市的旅行社去服務。環節的復雜,增加了旅游監管部門調查、取證的難度。消費者團購旅游產品通常沒有詳細的旅游合同,缺乏維權證據。
記者登錄360團購網站進行搜索,發現其提供的旅游產品達160種,其中50元以下的低價產品29個,基本上是以香港、北京、云南、海南等地的當地游為主,其中,游北京、港澳、海南的均有“18元5天4夜游”的,而這些低價旅游產品多數是以“團購旅游券”的形式發送到游客手中。
這些低價團購十分火爆,某款“19元4天3夜浪漫雙人港澳游”的產品團購人數已近8000人。記者看到,雖然這些產品宣傳的大標題里,都標注的是“深圳國旅”、“中國國旅(深圳)”等企業,并稱“香港旅游局贊助”、“口岸服務費+免費接機接站”等廣告語,但是團購券中并沒有給出詳細的企業單位名稱和地址,只提供了聯系電話。
記者撥打了其中一個18元游港澳的旅游產品的客服電話。該客服人員表示,除過一些服務費,過關費外,從蘭州到深圳的往返交通費需要自己負擔。“我們每天發10個團左右(200人),天天發團,票上有旅行社的預約電話,親們去之前要提早兩天打票上的電話預約,客服會告訴什么時間在哪兒集合。”客服人員說,旅行社在深圳接機后將入住深圳免費的四星酒店,再游港澳。除此之外,商家還將提供80元香港電話卡,送香港地圖、香港英式轉換插座……
當記者詢問“游覽過程中有購物嗎?”客服說雖然游覽過程中要進幾家免稅店,但旅程全程均無強制購物,所有購物都是游客自行決定是否消費,如出現旅行社或導游強迫性購物的情況,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簽旅游合同嗎?”
該工作人員則答復,因為是優惠券,游客享受了巨大優惠,所以不能再簽訂旅游合同了。客服人員還表示,港澳游過程中,住宿至少是三星級酒店,之所以價格便宜,是因為貴賓券是香港和澳門政府以及一些大的集團贊助的內部貴賓券。但是年齡在25歲以下或59歲以上的,均要加收500元的費用。
低價旅游券和“黑旅游”沒區別
“首先游客應該注意的是,每個賣家針對年齡小和年齡大的游客都要加收錢,這就表示他們這是在操作‘非正規團’。”蘭州一位旅行社負責人表示,往往是地接方面的旅行社認為這些人沒有消費能力,為了減少不購物虧本現象,所以才要另外加收錢。
該業內人士還說,那么為何市場上多出現以深圳為出發地的港澳游呢?張陵捷說,從北京直飛香港的團也有,但交通成本高。黑旅行社為了降低成本,就讓游客自行前往深圳,然后從深圳入關,這樣就能節省一大筆交通費。
他表示,網絡上出現的這種“超低價格旅游貴賓券”,其實屬于變相的“零負團費”陷阱。以往“零負團費”更多的是通過企業贈送的形式。《旅游法》嚴禁“零負團”等現象,不少黑旅行社通過團購網“團購”、“低價”的特點隱藏起來。他還說,“零負團費”旅行團打著低價甚至免費的幌子招攬游客,實際旅游過程中肯定會通過強制購物、增加自費項目把錢賺回來。
同時,由于這種低價旅游貴賓券的旅游不簽旅游合同,臨時組團社大部分都是外省市的無牌無證“黑社”,出現買到假貨、被強制消費等糾紛后,游客即使投訴到旅游質監部門,查處難度也很大。該業內人士提醒廣大游客,要選擇正規的、有資質的旅行社,不能一味貪圖便宜、盲目追求低價。“天上不會掉餡餅”,市民可以優先選擇誠信旅行社報名出游,讓出游更有質量保證。
對于此種欺詐游客現象,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也向廣大游客提出如下警示:首先,以此類旅游券方式經營是惡性價格競爭,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嚴厲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商家宣稱的“此類銷售受香港政府支持”的廣告不實,香港政府對此并不知情。其次,針對旅行社以互聯網形式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其網站首頁應當載明旅行社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許可證編號和業務經營范圍。旅游者在網上購買旅游產品時,應留意相關信息并核實。再次,旅游者購買旅游產品,包括通過網絡購買旅游產品,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約定住宿、車輛、餐食等標準,載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每次最長停留時間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旅游者在購物時,應要求商家開具發票,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并加蓋商家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旅游者收到發票后要仔細核實清楚并妥善保存。”與此同時,相關管理者表示,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當將旅游產品的品質、旅游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不要單純追求低價,克服占便宜的僥幸心理,否則利益將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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