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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的實施如今已經“滿月”,盡管對偶爾出行旅游的人們來說,新法帶給旅游業的大變革不會對日常生活產生太大的影響,但對于以此為職業的導游們來說,卻經歷著一場前所未有的震蕩。一部法律的實施,在折射出這個行業薪酬體系扭曲狀態的同時,也促使這群常常站在旅行隊伍最前、卻又游走在產業鏈最末端的人們,開始重新思考自己的出路。
購物已成“法律紅線”
導游收入告別“黃金時代”
據統計,新《旅游法》112條條款中明確提及“導游”的條款多達11項。這在證明了導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同時,也引起了導游們的“集體恐慌”。北京市一家旅行社的導游小陳就用“驚弓之鳥”來形容新《旅游法》實施后自己工作時的狀態。為了適應新法實施,其所在的旅行社領導在內部培訓會上特意強調,絕對不能觸碰“安排游客購物”的紅線。面對來勢洶洶的全新法令和懲處措施,小陳們被關照一定要在帶團過程中慎之又慎。所以之后帶團時,面對游客咨詢當地有什么值得購買的商品、去哪里買比較好等問題時,小陳一改慣例,三緘其口。在他看來,一想到新《旅游法》中有關“誘騙和強迫旅游者在指定購物場所”的相關限制規定就不知道應該如何回答游客的這類提問。
在國內,導游有地陪、全陪和出境領隊之分。依照正常操作,地陪導游代表接待社實施接待計劃;全陪導游按照合同約定實施組團旅行社的接待計劃,協調處理旅游活動中的問題;出境領隊,又叫國際領隊,負責將旅游團帶到港澳臺及別的國家進行參觀游覽,或全程負責游客的吃住行游購娛,或配合當地導游開展全程安排、陪同工作。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有的導游專門從事其中一項,而有的則既做地接、全陪,又帶團出境。而導游小陳大學一畢業就選擇了出境領隊一職。
《2013年北京旅游發展報告》相關數據顯示,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有導游證的人員38560人,其中:普通話導游2.6萬人、英語導游8437人;出境領隊13289人。近年來大批人群投身導游行業的浪潮之中,導游只要能力強,使得團里游客能夠“買賬”,收入也會相當不俗。小陳自然也趕上過當時的“黃金時代”。
因為反應靈活、口齒伶俐,小陳在導游行業干得可謂“如魚得水”。他給北京商報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新《旅游法》實施以前的“零負團費”操作模式,游客以3000-4000元不等的價格參報一個北京出發前往新馬泰11日游的團組,按最低自費項目人均花費1000元計算,導游得到10%的提成;當團隊購物金額滿10萬元時,導游得5%提成。小陳就曾憑借接待一個此線路的團隊,一次性賺取了4萬多元!斑@樣的收入在如今已很難復現”,此時小陳的神情似乎有些失落。
據了解,不僅是出境領隊,地陪導游面臨同樣的收入問題。導游小張常年為北京一些中小型民營旅行社帶團服務,今年是他做專職地陪的第六個年頭。據他透露,新《旅游法》之后,國慶期間北京正規一日游地陪導游一天能拿到400-500元不等的“導服費用”。而往年“十一”旺季,每天都能通過帶游客去購物店拿到“人頭費”和提成傭金,游客參加自費項目的話,導游還能從門票中分得一杯羹,在“負地接費”的情況下,像他這樣一個有經驗的地陪導游同期日收入基本不會低于千元。不過面對現在收入的驟減,小張說包括他在內的一些導游確實紛紛萌生另謀出路的心思。
畸形生態圈被打破
導游被迫摒棄多年舊習
入行多年的導游老王對自己收入的變化卻表現得很淡定。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他沒有多做評論,只是對導游收入體系感慨道“費用所過人手太多”。
就在新《旅游法》實施后幾天,一段媒體記者于8月拍攝的視頻在黃金周期間播出并引起了軒然大波。視頻中,因為前往云南的游客不肯支付自費項目“藏民家訪”100元門票錢,被當地導游阿布強行趕下車,令這名導游和香格里拉地接方面一時間成了眾矢之的。在業內看來,雖然“黑心導游”令人憤懣,但這也是個別導游在利益鏈條禁錮之下扭曲發展的極端表現。新《旅游法》實施之后,對導游收入的巨大影響,恰恰能夠反映出長期以來旅游產業鏈中旅行社之間不合規范承包、掛靠、惡性競爭的關系。
導游小張認為,過去地陪導游需要通過從旅行社手中依照“人頭”數量買團,一般國內團價格從20-50元不等!傲阖搱F費”的存在使得組團風險分攤到了地陪導游身上。且地接社導游先期墊付團款是行業內多年累積的頑疾,沒有保障的生活和巨大的生計壓力迫使導游想方設法從游客身上剝取本該屬于他們的那份所得。
上述視頻曝光后,受到懲處的導游阿布后來向媒體吐露了自己行為沖動的原因。他說,當游客將2000多元團費交給云南省直屬旅行社,會經由線路站點中的大理地接社、麗江地接社層層“扒皮”,到他這最后一站時,幾乎所剩無幾!爸挥谐晒Φ匕炎再M項目介紹給客戶,導游才能產生收入。”阿布說,“壓力導致的激動使自己失去理智!
據了解,新《旅游法》實施以前,香格里拉是“零負團費”模式的重災區,正常價格在800元左右的三日游實際在以35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多年以來,導游強制游客購物和購買自費項目的操作讓不可能的團費變成可能,而分布密集的旅行社門市之間相互壓價進一步助長了惡劣局面。
導游老王則用“拿著鑰匙不做主”來形容位于旅游產業鏈最末端導游們的處境,他說遵循“規則”是導游生存下去的前提,很多的老王們這些年來因循積習已然游刃有余,而如今“規則”卻變了。
新《旅游法》頒布之后,地陪導游普遍反映輕松了,通過領取旅行社的統一導服費不再需要他們頂著心理壓力試圖從游客身上獲利,但是導游們說日子依舊不那么好過。
不是所有導游都是合同工
導游權利保障難言完善
“感覺生活沒有什么保障”,這是導游小張目前最直接的感受,而小張也代表了一大批與他一樣沒有同旅行社簽署正式勞動合同的“自由導游”缺乏安全感的心態。小張說,北京很多導游將導游證掛靠在翻導服務中心等地,每年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他們大多并不與旅行社簽署勞動合同,旅行社自然也不給導游繳納社保。由于無實際附屬關系,甚至一些小型旅行社很少給導游購買出游保險。而且很多導游并不固定在某家帶團,通行的操作形式是,旅行社掌握導游的電話,有團組工作時由旅行社聯系導游,雙方談妥意向后便可接團。
臨時聘用導游的用工模式,使導游從業人員獲取報酬缺乏正常機制。新《旅游法》明確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眹衣糜尉直硎荆瑢⒔в巫畹凸べY制度,保障旅游行業健康發展。中國旅游研究院行業分析師楊彥峰表示,新《旅游法》實施之前行業相關參考條例是《導游管理條例》,其中對旅行社和導游的雇傭關系做了明確。新《旅游法》中旅行社與導游簽署勞動合同的規定所含的是導游這一職業回歸服務價值體系的導向性。長期以來的行業慣性操作致使了“導游污名化”的惡果,現行工資加固定導服的收入方式引起部分的輿論反彈是正,F象。市場的理性回歸需要一個過程,之后導游職業才能迎來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
目前,導游市場都是聘用固定的勞動合同導游與聘用臨時自由導游兩條路并行。一家知名大型旅行社的相關負責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采用這種方式是因為旅游本身淡旺季分明且易受不可抗力的影響。例如該社現在就聘有二三十個正式合同制的出境領隊專職于日本線路團體,因為國內赴日游成團數的下降直接導致這批導游無團可帶的尷尬局面。加之旅游市場的興起和飽和速度都相當快,導游因其帶團線路慣性和專業知識掌握的局限,使得旅行社“養”起全部導游不太現實。
當然,除去旅行社有“養”固定員工的開支顧慮,有一些導游其實本身也希望“單干”。在導游老王看來,畢竟導游出來帶團自然希望自己每月的出團天數可以達到最大,所以不簽合同的導游便可以利用積累的行業資源帶很多團。但并不是每個導游都擁有大量的優質旅行社資源,這些旅行社提供的團又剛好可以在時間上銜接、配合導游的安排!八裕话銓в螐臉I三年以上,并有持續工作意向的,都愿意選擇與旅行社簽合同,畢竟這樣在收入上有基本保障。”老王這樣形容這個行業里從業時間較長的群體。
同時,業內人士透露,如果是地接旅行社,簽合同的導游多,自由導游少;如果是地接、組團業務都做的,簽合同的導游少,自由導游多;如果是承包、掛靠的部門,幾乎就沒有與之簽合同的導游。談及導游期待著新《旅游法》對其權益的進一步保障帶來哪些影響,導游小張說自己和很多看似有勞動合同在身的同行們一樣,領著簽約旅行社派發的金額不多的固定工資,還要按月前去繳納達千元的全額社保費用,旅行社并不為其出資。盡管并不情愿,但作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小張還是接受了。借由新法實施,不知道這樣的局面能不能得以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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